索引号: | 014098897/2021-00439 | ||
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 成文日期: | 2021-11-10 |
信息名称: | 《邳州市城区安置房建设和管理 暂行办法》解读 | ||
文号: | 无 | 发布日期: | 2021-11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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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邳州市城区安置房建设和管理 暂行办法》解读-利来国际app
―、制定文件的必要性
近年来,我市先后建设、回购安置房31个项目,房源共计33450套(其中政府投资建设安置房28635套、回购商品房4815套),在解决群众居住困难,保障和改善民生,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。但在每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仍发现部分项目超期、建设手续不齐全等问题,有些问题还反复发生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安置房建设,提高安置房保障力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制定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
3.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
4.《物业承接查验办法》(建房〔2010〕165号)
5.《江苏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》(2020年修改)
6.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》
7.《徐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实施细则》(徐住建发〔2021〕74号)
8.《徐州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办法》
9.《徐州市市区定销商品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》
10.《徐州市市区定销商品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意见》
三、制定过程
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,在市分管领导的指导下,我局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徐州市、新沂市、沭阳市等城市安置房建设模式,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《邳州市城区安置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》,三次征求经发局、财政局、审计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运河街道、东湖街道等部门单位意见建议,于2021年6月10日在网上向公众征求收集反馈意见,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邳州市城区安置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》共计五章十九条。主要包括:
1.总则。明确了适用对象、安置房的界定、安置房主管部门、建设管理一般原则等。
2.建设和监管。分别从计划编制、规划选址、回购价格确定、土地出让、工程建设、安置房回购管理等六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。
3.使用和管理。对安置房的使用流程、房源管理、物业管理和产权办理等四个方面依法依规划定了相关手续办理程序。
4.部门职责。分别明确了住建局、资规局、财政局、经发局、市场监管局、属地街道、以及市纪委监委、审计局、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单位职责。
5.附则。确定了本法的施行时间和实行范围。